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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景文《法理学》(第2版)笔记 浏览:28941  回复:0
   hztxx01   发表于:2014/3/27 11:54:30 编辑    1 楼
学习法理学的方法
 我们学习的法理学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指导下的法理学,它与西方的法哲学、法社会学是有本质区别的。所以学习法理学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方法。具体来说,就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也就是我们学习法理学的首要的方法。马克思主义哲学是辩证唯物哲学与历史唯物主义哲学相统一的科学,是理论与实践的统一,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学习主法适用于学习每一门学科,同时也适用于法理学的学习。 
法作为一种上层建筑,是由经济基础决定的,反过来它又对经济基础起反作用,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辩证唯物主义。法律现象也不是孤立、静止不变的,在不同历史时期由质变发展为量变,这又是马克思主义的唯物主义。所以我们要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看待法学、看待法理学、看待法学现象。学习法理学离开了这两种方法法理学就成了空中楼阁,对现实生去了指导意义。我们必须把法理学的研究建筑在牢固的物质基础上,建筑在历史的基础上进行研究,这样法理学才是脚踏实地的法理学,才能对当今的部门法学起到指导作用,才能指引今天的法制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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